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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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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加强小额担保贷款
财政贴息资金管理

 财政部等三部门27日发布通知,提出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加强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具体措施。根据通知,高校毕业生最高可获贷款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妇女最高人均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通知指出,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对象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具体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上述人员中,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农村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可以适度给予重点支持。

 根据通知精神,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至于资金来源,通知指出,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由地方财政部门筹集,所需资金从一般预算中安排。其他专项资金或者财政专户资金不得作为担保基金的资金来源。

 通知还就贴息贷款发放审核、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完善财政贴息支持政策等方面做了具体说明。(张晓博 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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