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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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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3-03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与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签署《合作协议》,为金鑫矿业向湘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石信用社贷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方情况

 因矿石价格低迷,金鑫矿业已暂时停产。待矿石价格有所回升,金鑫矿业将立即恢复生产。

 根据协议,金鑫矿业2012年、2013年、2014年应分别偿还借款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金鑫矿业第一期还款200万元已于2012年偿还,约定的第二期还款日为2013年5月2日,因金鑫矿业流动资金暂时性非常紧张,截止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尚未偿还。但是,由于贷款期限未满三年,湘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石信用社未加收逾期利息,金鑫矿业仍在按期支付余款800万元的利息。

 目前,公司无为金鑫矿业代为偿还贷款的情形。

 (三)反担保资产情况

 金鑫矿业于2012年4月21日取得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编号:C4300002010092120076581),有效期自2012年4月21日至2014年6月30日。目前,金鑫矿业全部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未发生重大变更,库存锰矿石约5,000吨。所以金鑫矿业提供的反担保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

 二、已采取的措施

 (一)采取的反担保措施

 金鑫矿业在采矿权许可证办理完毕后将原件抵押在公司,并与公司于2012年5月14日签署了《采矿权抵押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抵押担保范围为公司因履行保证合同项下的连带保证责任而承担的全部费用。

 (二)由于金鑫矿业的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与公司存在紧密合作关系,经与金鑫矿业的控股股东进行协商,其承诺2013年10月内将偿还300万元贷款,余下的500万元贷款,也将于2014年到期全部偿还。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金鑫矿业虽已暂时停产,但其公司的资产价值远大于此项贷款总额,如市场回暖,金鑫矿业也将恢复生产,同时金鑫矿业及其控股股东承诺偿还剩余贷款,因此,公司认为此项贷款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公司将持续关注金鑫矿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还款情况,持续评估此项贷款的担保风险,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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