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27日上午9:30开始,在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603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06,012,8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64%。本次大会由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交的三项提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提案》。
该提案经表决,同意106,012,84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修订稿)内容刊登于2013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提案》。
该提案经表决,同意106,012,84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修订稿)内容刊登于2013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该提案经表决,同意106,012,84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约4,764.2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4.0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