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 年9月 27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2013 年9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9月2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9月26日 15:00 至2013年9月27日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4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垚浩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3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8,237,8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8.43%,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4,853,00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7.6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6人,代表股份3,384,8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87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垚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李金玲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对该议案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王垚浩先生,赞成205,081,908 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
(2)王森先生,赞成204,853,002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
(3)王海军先生,赞成204,853,002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
(4)雷自合先生,赞成204,853,002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
(5)陈锐添先生,赞成204,853,002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
(6)李奇英女士,赞成204,853,004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对该议案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吴青女士,赞成204,967,456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
(2)杨雷先生,赞成204,853,002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
(3)付国章先生,赞成204,853,002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
3、《关于公司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对该议案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李绪锋先生,赞成204,853,004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
(2)宋代辉先生,赞成204,217,303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6,405股,反对2,811,235股,弃权60,22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0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6,405股,反对2,834,128股,弃权37,327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5.02发行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6,405股,反对2,834,128股,弃权37,327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5.03发行数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6,405股,反对2,834,128股,弃权37,327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5.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6,405股,反对2,834,128股,弃权37,327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5.05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6,405股,反对2,834,128股,弃权37,327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5.06限售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6,405股,反对2,834,128股,弃权37,327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5.07上市地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6,405股,反对2,834,128股,弃权37,327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5.0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6,405股,反对2,834,128股,弃权37327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5.0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6,405股,反对2,834,128股,弃权37,327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5.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6,405股,反对2,834,128股,弃权37,327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4,705股,反对2,819,635股,弃权53,52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7、《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4,705股,反对2,811,235股,弃权61,92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4,705股,反对2,652,235股,弃权220,92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05,364,705股,反对2,811,235股,弃权61,92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李金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