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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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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3年十一假期前暂停申购、
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3年十一假期前暂停申购、

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9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货币
基金主代码160606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3年9月27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2013年9月27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年9月27日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根据国务院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休假、休市的规定以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级和B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决定本基金十一假期前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鹏华货币A鹏华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0606160609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2013年国务院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休假、休市的规定以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级和B级,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十一假期前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做如下安排:

1、本基金的所有代销机构及直销网点于2013年9月27日、9月30日暂停所有渠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及其他基金转入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以及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13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上述暂停的申购业务(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我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届时不再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年十一假期前暂停申购

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9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理财21天债券
基金主代码206016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3年9月27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年9月27日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根据国务院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休假、休市的规定以及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级和B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决定本基金十一假期前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鹏华理财21天债券A鹏华理财21天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206016206017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2013年国务院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休假、休市的规定以及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级和B级,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十一假期前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做如下安排:

1、本基金的所有代销机构及直销网点于2013年9月27日、9月30日暂停所有渠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2、自2013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上述暂停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我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届时不再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

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9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28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9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名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01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13年8月19日

至 2013年9月18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3年9月2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1,938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07,844,132.7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245,883.99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207,844,132.75
利息结转的份额245,883.99
合计208,090,016.74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3年9月24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和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3年8月23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东华软件”(股票代码002065)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3年9月2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东华软件”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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