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9月9日,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办公地珠江新城保利中心10楼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东青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三、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授权董事长办理筹划期间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筹划期间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手方的商务谈判、签署框架性协议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53 号)的相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