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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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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3-016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宣城至宁国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经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投资建设的宁宣杭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宣城至宁国高速公路已于近日通过交工验收。本公司收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城至宁国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皖政秘〔2013〕176号),同意宣城至宁国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由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宣城至宁国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暂定5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正式收费期限根据今后评估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

宣城至宁国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路桥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交财〔2010〕391号)及有关规定办理,具体收费标准附后。

宣城至宁国高速公路全长45.96公里,孙埠至宁国段于2013年9月8日正式开通并试运营,该段全长36.37公里,沿线设有孙埠、宁国北、宁国3个收费站和一个水东服务区。宣宁高速起点宣城至孙埠段9.59公里路段正在与宣广高速实施衔接拼宽工程,所以本次暂未开通试运营。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9日

宣城至宁国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计重收费标准
类别客车车型货车核定载收费标准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及规格质量(元/车公里)总质量(元/吨公里)
第1类≤7座≤2吨0.45基本费率0.09
第2类8座-19座2-5吨(含)0.8≤10吨0.09
第3类20座-39座5-10吨(含)1.110-40吨(含)按0.09线性递减到0.05
第4类≥40座10-15吨(含)1.3
 20英尺集装箱>40吨0.05
第5类 >15吨1.5
40英尺集装箱
计重收费超限加收标准
超限30%(含30%)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限30%-100%(含100%)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超限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注:1.按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收费时,客车计费座位按照行驶证核定的座位数计算;货车车型分类计费吨位按行驶证核定的载货质量计算;当单车拖拽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

2.车型分类收费最低收费为5元;计重收费不足20元,按20元计费;计重收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者,按5吨计费;高速公路实行2.50元以下舍,2.51-7.50元归5元,7.51-9.99元归10元。

3.对超限运输车辆的认定标准为(绿色通道车辆超限按此标准认定):二轴货车7吨;三轴货车25吨;四轴货车35吨;五轴货车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49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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