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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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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3-039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将太原关停工厂区资产整体
转让给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省国资委”)于2013年8月30日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关于煤气化股份将太原关停工厂区资产整体转让给煤气化集团有关问题的意见》(晋国资产权函〔2013〕490号)。现将该函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公司将太原关停工厂区资产整体转让给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气化集团”)。

 二、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转让的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转让价格不得低于经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价值。

 三、关于太原工厂区关停补偿问题,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

 公司太原工厂区系根据山西省及太原市政府的相关要求陆续关停的,公司拟将相关资产整体转让给煤气化集团。现此事项已经获得山西省国资委的原则同意。公司后续将依法依规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和补偿协议等工作。由于此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我公司将严格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程序,并根据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公开披露。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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