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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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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我公司股票
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084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我公司股票

 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26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2012)穗天法民二初字第125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原告张励、唐庆祝、张海南、周爱玲、金海英、卢晓梅诉被告黄贤优、贤成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钟文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穗天法民二初字第1252号之三民事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裁定执行如下:

 解除对被告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104,215,576股无限售流通股及359,300,948股限售流通股的轮候冻结。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公司重整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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