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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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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13-016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2013年8月23日、26日、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全面、必要的核查。

 ●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内幕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

 ● 公司董事会及控股股东确认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对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的策划或意向。

 ● 说明公司核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方式、对象及结果。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3年8月23日、26日、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必要的核查,通过认真自查、发函征询公司控股股东,目前已核查完毕,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告。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书面询证,答复如下:截至目前,而且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对龙头股份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的策划或意向。

 (二)经公司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内幕知情人不存在泄漏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8日

 ● 报备文件

 控股股东的书面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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