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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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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经济形式依然严峻,诸多不利因素仍影响着各行各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遵循“科技兴企、人才强企”的战略思路,继续立足军品、深化民品,并强化项目管理,持续科技创新,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专利。

 公司管理层审时度势,紧紧把握行业走势和客户需求,认真贯彻年度计划,制订各项工作措施,合理调控生产节奏,着力提升经营效益。报告期内,受子公司重庆金美合同交货期后延,销售收入延后确认的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65.1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78%;营业利润7,749.7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8.64%;实现净利润7,317.1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6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章高路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3-023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章高路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章高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章高路先生因新近当选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明晰公司治理结构,现辞去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其辞职后仍为本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对章高路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选举公司董事王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其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结沈阳冠信大厦合作项目并进行现金和房产分配的议案》

 2007年6月22日,公司与沈阳麦点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辽宁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对本公司拥有的坐落于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212 号的冠信大厦房产进行合作,由乙方出资将冠信大厦完善、改造为商务公寓及部分写字间,并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详见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披露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沈阳冠信大厦房产处置方案的公告?》)目前,冠信大厦已完善改造且实现部分销售。但由于冠信大厦销售时间超公司预期,部分房屋仍未实现销售,故公司决定终结该合作项目,并对实现的现金收入和剩余房产进行分配。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冠信大厦合作项目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3日

 附件:

 王勇,男,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曾任北京六星发展公司部门经理,中国华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国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曾于2007年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两次通报批评,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3-025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冠信大厦合作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2007年6月22日,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沈阳麦点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辽宁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协议书》,对本公司拥有的坐落于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212号的冠信大厦房产进行合作,由乙方出资将冠信大厦完善、改造为商务公寓及部分写字间,并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详见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披露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沈阳冠信大厦房产处置方案的公告》)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合作项目冠信大厦房产销售和剩余房产的基本情况:

 ■

 注:原冠信大厦5-20层房产证总建筑面积16256.01平方米,较2009年沈阳市房产测绘大队测绘的实际建筑面积(即指上表中的写字间和公寓)15496.17平方米多759.84平方米。对于多出的759.84平方米差异部分,乙方同意全部归属本公司。

 三、项目终结情况

 目前,冠信大厦已完善改造且实现部分销售。但由于冠信大厦销售时间超公司预期,部分房屋仍未实现销售。因此,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结该合作项目,并对实现的现金收入和剩余房产进行分配。

 2013年8月22日,本公司与沈阳麦点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辽宁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双方共同决定终结该合作项目,并对实现的现金收入和剩余房产进行如下分配:

 1、已收到的房款50,246,984.00元,扣除销售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以现金方式分配,本公司分配28,673,749.68元,乙方分配18,055,945.44元。截止认定截至日(2012年12月31日,下同),乙方确认已从本公司全额收到该项分配所得。

 2、已销售未收回余款(含贷款和销售余款)3,480,884.00元,其中贷款175万元部分扣除乙方代垫退房款10万元并扣减销售转让过程中的税费后,甲方分配99万元、其余归乙方所有;销售余款1,730,884.00元由乙方负责收回,扣减销售转让过程中的税费后分配归乙方所有。

 3、冠信大厦剩余库存房产中,写字间和公寓按认定截至日前已成交均价作为建筑面积换算单价、一次性分割分配冠信大厦的剩余房产。为便于分割后双方管理,保证每个房间的独立使用性,双方经协商后实行如下分配:本公司分配写字间4014.29平方米、车库911.92平方米;乙方写字间2276.28平方米、公寓257.08平方米、车库607.94平方米,同时乙方应支付本公司现金72,237.24元。

 四、对公司影响

 冠信大厦房产系公司1994年、1995年间与沈阳冠信房产有限公司共同进行房地产开发,在1998年总体完工后,本公司以相继投资的资金共5440.53万元受让了上述产权。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项资产原值为5440.53万元,已计提折旧235.48万元,净值为5205.05万元。目前,本公司已从销售的部分房产中获得销售收入约2867.37万元(不含未收回余款),剩余分配给本公司的房产今后将如何运作,公司董事会现正在调研、讨论中。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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