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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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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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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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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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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49.46亿元,同比减少34.63亿元,下降41.19%;实现利润总额-927万元,同比减少2.77亿元,;实现净利润-1,137万元同比减少2.7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47亿元,同比减少2.38亿元;资产负债率65.14%,比年初增加0.13个百分点;每股收益0.026元,同比减少0.134元。

 ①农业情况。2013年农业分公司土地发包面积1,035.6万亩(其中水田662.5万亩,旱田373.1万亩),应收取承包费226,769万元,亩均219元。

 十六家农业分公司及公司总部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69亿元(其中:承包费收入11.23亿元,农产品销售收入6.29亿元,其他业务收入2.18亿元),同比减少1.11亿元,下降5.36%,主要原因为:水稻经营规模减少以及其他业务收入减少所致。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6.46亿元,同比增加1.83亿元,增长39.66%。随着种植业结构调整和治理及对农户农业机械等补贴增加,相应提高了承包费收入。

 ②工业情况。上半年,公司上下认真分析国内外环境变化因素,多措并举抓成本、降消耗,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五家工业企业汇总实现营业收入26.66亿元,同比减少42.64亿元,下降62%;实现利润总额-1.89亿元,同比减亏1696万元。

 浩良河化肥分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245万元,同比增加847万元,增长2.54%。其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012万元,同比增加959万元,主要为尿素产品销售单价上涨形成(销售量同比减少1.45万吨);实现其他业务收入233万元。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3,843万元,同比减亏2,223万元。

 米业公司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29万元,同比增加6,909万元,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增加(米业公司将持有的鑫亚公司51%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本公司,因鑫亚公司超额亏损、净资产为负值,因此米业公司合并报表形成股权转让收益,扣除上述收益,上半年实际经营亏损1.8亿元。)以及销售量下降毛利减少形成。

 麦芽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2,468万元,同比减少3,268万元,下降12.7%,其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523万元,同比减少3,762万元,下降14.88%,主要为大麦芽产品销售量同比减少1.13万吨所致;实现其他业务收入945万元,同比增加493万元。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10,658万元,同比增亏6,649万元。当期亏损的主要原因:麦芽销售价格低,成本高,低额毛利不足以弥补高额期间费用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09万元所致。

 纸业公司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22万元,同比减少6,018万元,下降83.1%,原因为纸张市场持续低迷,销售量及销售价格下降所致;实现利润总额-3,630万元,同比增亏1,289万元。利润总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停产损失记入管理费用所致。当年亏损的主要原因:纸张产品销售严重倒挂,企业处于不正常生产状态。

 希杰公司上半年无销售收入,实现利润总额-808万元,同比减亏501万元,亏损原因是企业处于持续停产状态发生的各项费用形成。

 ③其它控股子公司情况。鑫亚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3,617万元,同比减少44,544万元,下降37.7%,其中:销售玉米1.36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920万元;销售化肥22.5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65,415万元;销售煤炭9.76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722万元,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水稻、玉米和煤炭销售量大幅减少形成。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27,401万元,同比增加亏损24,196万元,主要原因系对往来款项继续清查而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担保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12万元,同比减少171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为利息收入减少。实现利润总额451万元,同比增加242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为收回委托贷款本金8000万元,转回其以前年度提取的减值准备160万元形成。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半年丽水雅居项目销售住宅39套,商服2套;绿荫芳邻项目销售住宅5套。上半年利润总额-183万元,为发生的期间费用。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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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米业公司农产品销售规模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米业公司农产品销售规模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职工薪酬及运输费等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职工薪酬、物料消耗、农业保险费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短期融资券利息支出减少形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随销售规模减少而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形成。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分配股利、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及银行借款偿还净额减少形成。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生物油研发支出较多形成。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原因系鑫亚公司对往来款项继续清查而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2、其它

 (1)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3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实现生产总值140亿元,营业收入155亿元,利润总额1亿元。目前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如无特殊情况影响,公司将努力实现年初预定的生产经营目标。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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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关于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项。如北大荒米业公司股权出售项目顺利实施,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造成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减少。但是,由于北大荒米业公司长期巨额亏损,拖累股份公司经营业绩,本次股权出售后,能够减少公司亏损。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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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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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08年11月7日,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如下两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决议:1.合资公司建设“米糠深加工项目”:将米业公司年产8000吨米糠蛋白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2,010万元,调整为用于合资公司建设“米糠深加工项目”;调减迎春制米厂30万吨稻谷综合加工技改项目中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300万元,用于合资建设“米糠深加工项目”。合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4,310万元,用于合资建设“米糠深加工项目”。2. 米业公司下属米厂的水稻仓储烘干、稻米加工设施技术改造与配套的技改项目,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而由本公司通过部分利用下属农业分公司仓储烘干设施及水泥晒场为米业公司提供仓储烘干服务,以及依照轻重缓急情况以自有资金逐步建设等方式加以解决。鉴于米业公司水稻原料的年需求量常年保持在140万吨的水平,年需流动资金数额很大,拟将其米业公司优质大米加工技改项目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4月12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如下三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决议:1.截至2013年2月28日,“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000万元。 为合理运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2.截至2012年12月31日,迎春米厂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6,26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441万元。项目相关工作已基本落实,并已稳步开始产生收益。为合理运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迎春米厂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41万元永久性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3.截至2012年12月31日,“米糠深加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0,710万元,由于技术、市场等因素没有实现预期目标,连年亏损,经营难以为继。目前,北大荒希杰的三个生产项目已全面停产。“米糠深加工项目”尚结余募集资金3,600万元。 为合理运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600万元永久性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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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其他披露事项:

 (一)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2012年审计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XYZH/2012A1014),所涉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应收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69,375万元变化及处理情况。

 1、鑫亚公司子公司岱旸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岱旸公司")应收哈尔滨侨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仕公司")50,000万元变化及处理情况。

 鑫亚公司于本年3月份由律师向农垦公安局报案,并已受理报案材料并对案件展开初步调查。因案情需要,司法机关尚未向鑫亚公司反馈调查进展情况。

 侨仕公司股东乔治、王秉栋于2013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岱旸公司单方终止合作协议,应赔偿违约金1.6亿元,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目前鑫亚公司正在收集证据,积极应诉,追加乔仕公司为当事人并收购了原股东尹作鹏的股权。做到了对乔仕公司的实质控制,以减少败诉的风险。同时进一步研究房地产项目的后续解决方案,与政府棚改办对接了解土地出让进展。鉴于此,岱旸公司之前投入并被乔仕挪用的1.9亿元收回风险加大,除去双方共管账户进账的2500万元,其余1.65亿元全部计提减值准备,2012年末坏账准备余额9,030万元, 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期补提坏账准备7,470万元。

 2、麦芽公司应收四家房地产公司余额19,375万元,坏账准备余额6156万元,本期未计提(或转回)坏账准备,事项变化及处理情况。

 (1)秦皇岛弘企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企公司")应收款余额9,90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2,340万元。

 根据龙垦麦芽财产保全申请,农垦中院下发民事裁定书(2013垦商初字第5-1、6-1、7、8号),查封弘企二九一农场龙脉小区商服14,331.87平方米、住宅64,388.1平方米,合计78,719.91平方米。已开庭审理,在等待法院判决(调解)结果。

 (2)哈尔滨中青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公司")应收款余额5,00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2,306万元。

 该项目因动迁问题没有开工建设。4月26日,哈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3哈民二民初字第8-1号),查封中青地产的两块土地(4,170平方米、2,326.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哈尔滨市中院已立案,定于7月5日开庭审理;诉讼正在进行中。

 (3)海南鹰力不动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鹰力")应收款余额2,50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750万元。

 海南万宁北大鹏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鹏飞")与海南鹰力的股东及法人同为一人。北大鹏飞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与海南鹰力共同承担该公司对秦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所负的全部债务的偿还责任(用北大鹏飞的万宁翠竹园房地产项目资产进行清偿)。

 4月23日,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3秦民初字第51号),对被告北大鹏飞的2,500万元人民币存款或相应价值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或扣押。5月8日,法院已裁定查封北大鹏飞海南万宁翠竹园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秦中院对万宁市国土资源局送达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书各一份。6月26日,秦中院已经第一次开庭审理。

 (4)黑龙江忠信伟业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忠信伟业公司")应收款余额1,975万元,坏账准备余额760万元。

 忠信伟业公司已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在2013年6月1日还清1,350万元,但未能还款。麦芽公司已委托律师6月5日诉讼到农垦中院,诉讼正在审理中。

 (二)保留意见所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1、北大荒青枫亚麻有限公司账面余额16,472万元,本期提取坏账准备2,80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4967万元。

 在2013年5月份对账过程中,青枫亚麻公司负责人王熙刚提出由鑫亚公司补给其亏损3000万元,冲减其欠款,并出示了鑫亚公司出具的说明。说明内容是鑫亚公司销售给青枫亚麻公司4071吨亚麻后,将其中的2938吨亚麻加工成纱,鑫亚公司承诺将承担青枫亚麻销售后的亏损,说明记载出具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并加盖了鑫亚公司的公章。青枫亚麻称补偿的原因是销售给其的4071吨亚麻,没有实际给付而是由鑫亚公司拿去九三等工厂加工了,他们拿到的纱亏损了3000万元。鑫亚公司对高管人员和财务以及用印记录进行核查,鑫亚公司从未出具过该证明。经鑫亚公司业务人员计算,加工后亏损额约为2800万元。目前鑫亚公司已经起诉青枫亚麻公司进行债权追索,但如果以上说明被法律最终认可,2,800万元的应收款将无法收回,因此鑫亚公司本期在对该项应收账款在2012年计提减值2,167万元的基础上,计提减值2,800万元。

 公司于2013年5月向农垦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未加工原料及已加工的成品,价值9400万元,青枫亚麻提起反诉,第一次开庭时青枫亚麻提出回避申请,法院已驳回,现已被转至省法院。

 2、鸡东弘霖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账面余额11,027万元,本期提取坏账准备7,389万元,坏账准备余额11027万元

 按照双方合作协议,在未进行终端销售的前提下,鑫亚公司不予确认存货,故将弘霖公司全部存货冲回至往来,还原成债权,合计冲回存货19.4万吨,金额10,836万元。截止2013年6月末,与鸡东弘霖公司的往来余额为11,027万元,由于对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已处于停业状态,鑫亚公司于本年4月份委托律师向农垦检察院报案,检察院已受理报案材料并对案件展开初步调查。因案情需要,司法机关尚未向鑫亚公司反馈调查进展情况。

 综上所述,该债权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12年已提减值准备3,638万元,本期计提减值7,389万元。

 3、长春市松亚贸易有限公司账面余额3,445万元,本期提取坏账准备50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1500万元。

 经核查,与鑫亚公司合作的长春松亚、榆树宝鸿与长春嘉昌为同一控制人,鑫亚公司欠长春松亚440万元、欠榆树宝鸿138万元,冲抵后,鑫亚公司应收长春嘉昌2867万元。鑫亚公司多次向长春嘉昌公司催要欠款,但其没有现金偿还,公司通过法院查封其30000余平方米场地及地上粮食仓储、烘干等设备一处,长春嘉昌公司反映其价值2000余万元,鑫亚公司发现手续不全,且抵债后变现难度很大。目前公司已经起诉。经过后期律师的介入,又发现如下问题:

 (1)本案在立案时即遗漏被告,未对实际债务人长春松亚及另一担保人汤继辉提起诉讼,现因庭审过程结束,已无再追加可能,故债权受偿的可能性被减少。

 (2)依据自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取的庭审笔录,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汤继辉作为榆树宝鸿的代理人称上述被查封土地上还存在一个1300万元的轮候查封。依据相关法律,先行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在程序上有优先处理查封、扣押或冻结财产的权利,但债权人在不存在担保物权或法定优先权的情形下,并不能因此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一旦榆树宝鸿公司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其他债权人,亦可申请参与分配,则公司债权不能全部受偿的风险将进一步加大。

 (3)如榆树宝鸿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则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已采取的保全措施,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将被作为破产财产予以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将按法定顺序进行清偿,公司债权则仅能部分受偿或无法受偿。

 综上所诉,暂估该项应收款1500万元无法收回,2012年已计提减值1000万元,本期计提减值500万元。

 4、呼和浩特市环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账面余额2,571万元,本期提取坏账准备1,534万元,坏账准备余额2571万元。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环通公司、强生商贸公司及自然人苏强曾签署过相关协议,将环通工贸对强生商贸所负债务中的1750万元转由苏强承担。截止目前,未发现苏强个人任何有价值财产,环通公司现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也未发现有价值资产可供执行。承担1750万元债务的苏强虽经营有煤场,但该煤场经营惨淡,不具有可执行价值,故即便对环通工贸及苏强提起民事诉讼,债权亦可能无法受偿。鑫亚公司于本年7月委托由律师向农垦检察院报案,检察院已受理报案材料并对案件展开初步调查。因案情需要,司法机关尚未向鑫亚公司反馈调查进展情况。

 针对以上情况,预计该应收款无法收回,2012年已计提减值1037万元,本期计提减值1534万元。

 5、德州福信油脂有限公司账面余额9,478万元,坏账准备余额5,176万元。

 2012年12月吉林向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海公司")表示有意愿为德州福信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信油脂”)承担3000万元欠付米业采购款,因此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业公司")将应收福信油脂的债权转为应收向海公司的应收款。2012年末向海公司对该笔债务签署了询证函。2013年由于两家公司关系转变,向海公司拒绝为福信油脂承担对北大荒米业公司的3000万的债务,并拒绝签署代付款协议,因此米业公司应将该3000万元应收款转回到福信油脂,同时将该笔应收账款对应的坏账准备2360万元调整至福信油脂。上述业务调整后,米业公司对福信油脂的应收账款为9478万元,坏账准备余额5176万元。另有福信油脂的部分资产被法院查封作为米业公司债权的保全,考虑到查封资产变卖过程中的价值折扣,大宗资产交易对象难寻及成交率不确定等因素,因此不再对该笔应收款项对应的坏账准备予以调整。目前正在诉讼当中,7月份开庭一次,因证据不足9月份重新开庭。

 6、向海公司账面余额324万元,风险较小,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米业公司应收向海公司4719万元,坏账准备余额2360万元,扣除拒绝为福信油脂承担对北大荒米业公司的3000万的债务及部分回款,截止2013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324万元,并且回收风险较小,已经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三)保留意见所涉大额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单位回函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除预付阿尔山市金昌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取得回函外,其他应收鸡东县忠旺粮库2326万元及预付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2825万元仍未取得对方函证确认。

 (四)鑫亚公司对存货(委托加工的亚麻)计提跌价准备变化及处理情况。

 2013年5月中旬,在对青枫亚麻存放于绍兴京立仓储有限公司、浙江外运绍兴有限公司所有货物进行查封、清点后,通过与货权确认单对比,亚麻(棉)布中有18个规格少了119.03万米;亚麻纱库存中的L24支少了35.355吨,亏库合计金额为:1709万元,冲回16万元。

 存货原麻数量1,041.946吨,单价24,411.92元/吨,金额2,544万元;依据市场同类品单价16,752.68元/吨,扣除销售费用297.93元/吨,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认定标准为-7,957.17元/吨,应计提跌价准备829万元,2012年末会计师已计提跌价准备716万元,2013年二季度需补提跌价准备113万元。

 (五)截止报告期末,米业公司所属虎林市北大荒米业已经取得农副产品收购专用发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 与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 本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45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10名董事除丁晓枫董事因故未参加表决外,其他董事均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决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告)

 三、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增加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目前公司已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额度50,000万元,与公开发行债券累积余额未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的额度要求,尚有200,000万元空间。鉴于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及资债结构等情况,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直接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具备继续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条件。现申请注册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短期融资券,用于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和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等。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规定,现将此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批准、同时授权经理机构于2014年4月30日前注册办理完毕及全权处理后续相关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鉴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资金情况,为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于2013年8月—2014年4月30日期间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累计余额不超过18亿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期以内。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农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直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新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银大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农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融通支行等银行协商,同意为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18亿元,期限为一年期内,用于公司偿还短期融资券和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等。截至2013年8月15日,公司本部流动资金借款余额40,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在所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指:母公司口径不含合并报表中的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指:按连续十二个月全部各项累计计算),且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前提下,董事会有权决定债务筹资事项。超过以上标准的上述事项应报股东大会批准”的规定,现将此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批准、同时授权经理机构全权办理后续相关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的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由于连年亏损,扭亏乏力,公司决定对其进行停产处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2013年1-3月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4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于2013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3名监事均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决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201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2013年1-3月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4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2013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和存货等资产进行了专项清查,对专项清查中的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及存货的变现值等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一)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个别认定补提坏账准备24,282万元,其中:

 1、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亚公司”)补提坏账准备23,359万元。

 (1)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00万元,其中: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补提2,800万元坏账准备;长春市松亚贸易有限公司补提500万元坏账准备。

 (2)补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20,059万元,其中: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提7,470万元坏账准备;鸡东弘霖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补提7,389万元坏账准备;呼和浩特市环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补提1,535万元坏账准备;鸡东忠旺粮库补提1,692万元坏账准备;方正县海翔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补提1,973万元坏账准备。

 2、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芽公司”)提取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18万元。

 (二)提取存货跌价准备7,478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484万元,其中:

 1、鑫亚公司提取亚麻、绿豆等存货跌价准备2,820万元。同时,根据与鸡东弘霖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双方合作协议,在未进行终端销售的前提下,鑫亚公司不应确认存货煤炭,将暂估煤炭19.49万吨,金额10,836万元冲回,增加其他应收款,同时转回跌价准备3,434万元。

 2、麦芽公司提取大麦芽跌价准备2,192万元;提取原材料煤炭跌价准备473万元。

 3、北大荒米业公司提取大豆、二级豆油等存货跌价准备1,606万元。

 二、对?2013?年上半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公司本期对应收款项、存货和固定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13年上半年当期利润总额28,568万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批准。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4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9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30日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不涉及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9日上午9:00

 5、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30日

 7、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8、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事项

 由于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审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增加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3、审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8月30日,所有于股权登记日当天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13年9月4日以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邮政编码:150090

 电 话:0451-55195980

 传 真:0451-55195986

 联 系 人:史晓丹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内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4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灾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黑龙江沿岸共有江滨、二九〇、青龙山、勤得利四个农业分公司,承包耕地面积合计190.49万亩,防堤长度合计147公里。今年入春开江以来,黑龙江水位持续增高,所有坝体只达到十年一遇标准,并且一直在高水位中浸泡,坝基饱和液化,堤防抗剪强度降低,抵御洪水能力下降。进入7月份,黑龙江、松花江上游、大兴安岭、黑河地区、小兴安岭及吉林、内蒙古地区连续多次大面积降雨,加上俄罗斯结雅水库和我国嫩江尼尔基水库泄洪量加大,导致黑龙江水位迅速上涨。8月2日开始勤得利农业分公司所处江段陆续开口、溃坝,约8.9万亩耕地被淹没,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8月16日二九〇农业分公司超警戒水位达1.84米,当日18时,所处黑龙江堤防三号边防站段发生溃堤,淹没耕地面积20万亩,受灾作业站16个,受灾人口2132人;江滨、青龙山两个农业分公司目前已超警戒水位1.8米以上,正在积极抗洪,尚未出现溃坝决口。

 由于今年总体降水偏多,地下水位较高,部分耕地土壤水分饱和,有5家农业分公司发生内涝,20.1万亩耕地存在农作物减产风险。淹没、内涝灾害将不同程度影响今年有关农业分公司的收益水平和土地承包费的按时足额收缴,但由于受灾面积仅占公司总发包面积不到5%,对公司总体收益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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