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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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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高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自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截止目前,该担保授权额度尚未使用。自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公司新增土地储备并对应成立多家控股子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拟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调整。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下同)的额度如下:

一、自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4亿元人民币。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不超过85%;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不超过40%。

三、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四、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担保事项详情请见8月2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3-045号)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自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截止公告日,该担保授权额度尚未使用。自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公司新增土地储备并对应成立多家控股子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拟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调整。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下同)的额度如下:

一、自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4亿元人民币。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不超过85%;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不超过40%。

三、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四、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3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提供担保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如下公司:

1、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笕丁路20号3幢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45,767.25万元,负债总额31,275.22万元,所有者权益14,492.03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43,079.81万元,净利润17,636.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丁支路20号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限江干区丁桥大型居住区,R21-06地块),实业投资,房屋租赁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技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浙江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30,772.74万元,负债总额17,345.95万元,所有者权益13,426.79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2,382.85万元,净利润2,279.8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浙江广宇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临丁路960-1号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3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中介服务、租赁,装饰装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3,669.52万元,负债总额141,848.21万元,所有者权益31,821.31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1,669.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余杭区南苑街道发展大厦1101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43,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5,158.73万元,负债总额62,937.71万元,所有者权益42,221.03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32.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二小区44幢108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杭政储出[2007]70号地块);实业投资;室内外装潢;水电安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4,398.24万元,负债总额101,111.92万元,所有者权益73,286.32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108.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西湖区申花路360号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室内装饰,工程技术咨询;批发、零售:建筑材料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276.20万元,负债总额1,653.91万元,所有者权益10,622.30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119.53万元,净利润-542.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室内外装饰、建筑材料、钢材批发、零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5,932.07万元,负债总36,471.07万元,所有者权益9,461.00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20,810.12万元,净利1,690.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七星路88号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24,75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及出租。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5,491.30万元,负债总额56,095.87万元,所有者权益29,395.44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15,932.99万元,净利润3,195.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临丁路960-1号5幢321室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装饰装潢,信息咨询服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612.25万元,负债总额24,306.95万元,所有者权益4,305.29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3,182.92万元,净利润-1,104.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8号101室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6,000万元

(5)经营范围:工程技术咨询,商业设施管理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123.44万元,负债总额2,363.91万元,所有者权益8,759.52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1,026.50万元,净利润300.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8号416室

(3)法定代表人:孟晓玲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其他无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08.23万元,负债总额756.13万元,所有者权益452.10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705.37万元,净利润-50.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60.23万元,负债总额501.01万元,所有者权益1,959.21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67.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浙江汇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汇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同协支路28号7幢

(3)法定代表人:华欣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信息查询,培训服务,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钢材、塑料制品、五金交电、纺织品、针织品、化妆品、厨卫工具、日用百货、文化用品、矿产品(除专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化学品)、机电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工艺美术品、商用车、通讯设备的销售,装饰装潢。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汇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浙江汇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87.71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887.71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112.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4、肇庆市星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肇庆市星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七星路160号星湖名郡七星苑51幢负一层及首层第二卡

(3)法定代表人:陈荣根

(4)注册资本:300万元

(5)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文化项目进行投资,企业文化学术交流,市场推广宣传,展示展览策划,大型礼仪活动宣传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场地租赁,停车服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肇庆市星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肇庆市星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80%的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肇庆市星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4.05万元,负债总额32.08万元,所有者权益261.97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16.11万元,净利润-10.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5、黄山汇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黄山汇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201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期货、证券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信息咨询服务;装饰设计、施工;塑料制品、五金交电、纺织品、针织品、化妆品、厨卫用具、文化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经算计软硬件、工艺美术品、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通信设备(不含卫星接收设备)、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钢材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黄山汇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黄山汇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999.57万元,负债总额14,0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999.57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0.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6、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76号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壹亿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及出租、室内外装饰、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9,552.060万元,负债总额49,552.06万元,所有者权益10,000.00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7、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439号1幢205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叁亿元

(5)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租赁中介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截止2013年6月30日,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558.80万元,负债总额567.00万元,所有者权益29,991.80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8.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4亿元人民币,系控股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五、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的《关于提高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后,对本次会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自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批准公司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同)的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增加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至24亿元人民币。主要原因系公司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新增土地储备并对应成立多家控股子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

本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24亿元人民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高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核查,截止2013年8月23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255.00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3,024.69万元,公司合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68,279.69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92.84%。

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购买公司房产的客户提供阶段性保证所及的借款余额为47,504.75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3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8月20日,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海投资”)提议,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在公司将于2013年9月5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提高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以来,公司新增土地储备并对应成立多家控股子公司进行项目开发,目前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调整对董事会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为15亿元,截至公告日该授权额度尚未使用。具体详情请参见《2013-022号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和《2013-033号 广宇集团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把年度股东大会后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授权在内,以便其取得四证后及时向银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具体如下:

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下同)的额度如下:

一、自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4亿元人民币。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不超过85%;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不超过40%。

三、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四、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详情请见8月2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3-045号)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认为:平海投资持有公司22.52%的股份,本次提交的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13年9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4日

附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5日(星期四)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一种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8月29日。在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轶磊先生为公司董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江利雄先生为公司董事;

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胡巍华女士为公司董事;

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邵少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5)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华欣女士为公司董事;

6)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徐晓先生为公司董事;

7)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次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许为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9)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姚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宋鉴明先生为公司监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方珍慧女士为公司监事。

3、关于提高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第1、2项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3年9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2日、9月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联系人:华欣、方珍慧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

(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备注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
1.1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
1.1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轶磊先生为公司董事票赞成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请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
1.1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江利雄先生为公司董事票赞成
1.1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胡巍华女士为公司董事票赞成
1.1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邵少敏先生为公司董事票赞成
1.15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华欣女士为公司董事票赞成
1.16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徐晓先生为公司董事票赞成
1.2选举3名独立董事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
1.2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次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票赞成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请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1.2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许为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票赞成
1.2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姚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票赞成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
2.1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宋鉴明先生为公司监事票赞成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请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选举监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2.2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方珍慧女士为公司监事票赞成
关于提高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不实行累积投票,“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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