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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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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3年6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39,172,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8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8月28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 年8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8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法律和企业管理部

 咨询联系人: 饶罡

 咨询电话:(0871)67455268

 传真电话:(0871)67455399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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