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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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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惠天热电

股票代码:0006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2幢419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仁街141号

邮政编码:315010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报告签署日期:2013 年 8 月 2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2幢419

法定代表人:王凌云

注册资本:50,000,000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15000025111

组织机构代码:55795825-9

税务登记号码:330207557958259

经营期限: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至二〇六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股权投资;预包装食品批发(仅限期货交割仓库内现货业务);新能源技术的研发;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塑料原料、橡胶、五金工具、机械设备、日用品、针纺织原料及产品、燃料油、农产品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主要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比例为100.00%。

股权关系结构图: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128号新金穗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惠天热电股份是基于惠天热电目前的投资价值判断而作出的商业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惠天热电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增持惠天热电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止2013年8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惠天热电公司股份13,320,974股,占惠天热电公司总股本的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自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8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电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惠天热电公司股份数量为13,320,974股,占惠天热电公司总股本的5%。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电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发行人惠天热电股票的成交情况如下:

2013年3月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买入惠天热电股票199,900股,成交金额为1,305,342.73元,成交均价为6.53元。

2013年4月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买入惠天热电股票215,200股,成交金额为1,408,581.64元,成交均价为6.55元。

2013年5月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惠天热电股票。

2013年6月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买入惠天热电股票1,065,040股,成交金额为6,509,992.57元,成交均价为6.11元。

2013年7月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惠天热电股票。

截至2013年8月19日,2013年8月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买入惠天热电股票3,648,229股,成交金额为26,817,581.40元,成交均价为7.35元。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徐项辉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徐项辉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电投资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惠天热电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宁电投资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惠天热电”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人民币元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在惠天热电任职情况
王凌云董事长、总经理中国
江伟程董事中国
魏雪梅董事中国
徐项辉副总经理中国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股票简称惠天热电股票代码0006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2幢419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13,320,974股  变动比例: 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说明: 宁电投资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惠天热电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增持惠天热电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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