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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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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公告编号:2013-021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15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刊登在2013年7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赞成票数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550,872,472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550,872,472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增资24,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550,872,472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550,872,4721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宋军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50,872,47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6.23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晏国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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