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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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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3-026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召开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许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622,463,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参加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列入会议议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以2013年6月30日总股本121,6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的比例派发现金股利8517.6万元。

 2013年半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票622,463,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张小永律师、龙飞律师对本次会议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万通地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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