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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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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适当放宽创业板财务准入标准 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蔡宗琦 陈莹莹

 □本报记者 蔡宗琦 陈莹莹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实施意见提出,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在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

 银行业内人士认为,近期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反复强调要制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与支持服务小微企业挂钩的具体办法,相关办法和细则有望加快出台。

 资本市场有望迎来组合拳

 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的必由之路。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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