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08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13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吕占民
电话:0994-3830616
传真:0994-383061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郭磊、张昱
联系人:罗书洋
电话:021-20283120
传真:021-20283117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