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3-029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7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汪云曙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37,393,100.00元对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实施单方增资,贵研催化公司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本次增资一次全额认缴,并在两年内分期缴足。本次增资完成后,贵研催化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43,250,000.00元增至396,929,022.56元, 公司对贵研催化公司的持股比例从72.04%增加至89.91%,贵研催化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13-031 )。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30.7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30.7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3-032)。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5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3-033)。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三项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贵研催化公司增资的行为,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贵研催化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将增加该公司的资本金,改善其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37,393,100.00元向控股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增资,本次增资一次全额认缴,并在两年内分期缴足。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并用于置换的自筹资金金额一致,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30.7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30.70万元。
3、《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未发生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分别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召开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1、财务/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三个议案,认为:上述议题涉及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未违背公司在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以上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议决定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认为:对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增资,是履行公司在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3-030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7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举行。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洪忠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该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未违背公司在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30.7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30.70万元。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不超过5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不超过5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1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增资标的名称: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
2、增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37,393,100.00元对贵研催化公司增资
一、本次增资概述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72号文核准,公司以2013年3月11日(股权登记日)收市股本总数158,062,5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16.8元/股,实际配售股份数为42,689,6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17,185,431.2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84,580,110.59元,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3月20日到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1KMA1051-3号《验资报告》。
2、根据公司公告的《配股说明书》,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投入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完成,并由贵研催化公司负责实施。
二、增资标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云南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669号
3、注册资本:14,325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前)
4、法定代表人:卢军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贵金属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工业废气净化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净化器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贵研催化公司72.04%的股权。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2KMA1024-2号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12月31日,贵研催化公司母公司资产总额为507,882,065.07元,负债330,931,659.73元, 股东权益176,950,405.34元。201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5,136,340.00元,实现利润总额31,976,210.14元,净利润26,391,483.47元。
三、增资方案及定价政策
贵研催化公司于2012年3月1日召开了2012年临时(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使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对贵研催化增资方案,主要内容为:1、贵研铂业2012年配股事宜在获得证监会批准且成功发行后,将使用募集资金对贵研催化单方进行增资,用于“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2、增资价格为募集资金到账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截止日经评估后的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额,本次增资一次全额认缴,并在两年内分期缴足。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公司委托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贵研催化公司进行了整体资产评估,出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13)第2019号《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评估报告》,截止2012年12月31日,贵研催化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9,030.58万元,注册资本为14,325.00万元。据此,本次增资的对价=19,030.58 /14,325 =1.33元,即每增加一元注册资本应支付的对价为1.33元。公司按照1.33 : 1 的对价出资人民币337,393,100.00元单方全额认购贵研催化公司本次新增加的全部253,679,022.56元注册资本。(注:上述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已经云南省国资委备案)
本次公司对贵研催化公司增资一次全额认缴,并在两年内分期缴足。公司首期股权认购价款为287,393,100.00元,占本次总认购出资价款337,393,100.00元的85.18%,认缴后贵研催化公司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剩余股权认购价款即人民币50,000,000.00 元在两年内缴清,贵研催化公司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本次增资完成后,贵研催化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43,250,000.00元增至396,929,022.56元, 公司对贵研催化公司的出资额为356,879,022.56元,持股比例从72.04%增加至89.91%,贵研催化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贵研催化公司增资是为了加快推进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公司贵金属产业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
五、本次增资的决策程序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3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37,393,100.00元对贵研催化公司实施单方增资,贵研催化公司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本次增资一次全额认缴,并在两年内分期缴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行为,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将增加该公司的资本金,改善其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37,393,100.00元向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本次增资一次全额认缴,并在两年内分期缴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4、贵研催化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13)第2019号];
5、贵研催化公司2012年度审计报告(XYZH/2012KMA1024-2号)。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3-032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2013 年3月完成了配股发行股票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进展,计划以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230.7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30.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72号文核准,公司以2013年3月11日(股权登记日)收市股本总数158,062,5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16.8元/股,实际配售股份数为42,689,6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17,185,431.2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84,580,110.59元,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3月20日到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1KMA1051-3号《验资报告》。
二、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告的《配股说明书》,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运营资金。其中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总投资37,569.1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3,739.31万元,总投资额与使用募集资金额的差额3,829.84万元,一部分由催化公司利用原有资产3,487.62万元投入,另一部分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日(2012年3月6日)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投入342.22万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可置换部分资金不包括截止本次配股发行董事会召开日(2012年3月6日)之前,公司已自筹资金实际投入的342.22万元。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投资主体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类别 | 项目
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 已投入自筹资金(不包括利用原有资产) | 截止配股发行董事会召开日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向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资金 | 需置换的金额 |
1 | 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 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 |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 37,569.15 | 33,739.31 | 780.82 | 342.22 | 6,230.70
|
设备投资 | 1,281.66 |
待摊投资 | 1,361.60 |
工程用办公设备 | 15.01 |
预付工程款 | 1,111.77 |
预付设备款 | 2,022.06 |
合 计 | | 37,569.15 | 33,739.31 | 6,572.92 | 342.22 | 6,230.70 |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审核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6,230.70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1KMA1051-4)。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30.7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30.70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并用于置换的自筹资金金额一致,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30.7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30.70万元。
七、监事会意见
该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未违背公司在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30.7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30.70万元。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贵研铂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1KMA1051-4)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3-033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5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72号文核准,公司以2013年3月11日(股权登记日)收市股本总数158,062,5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16.8元/股,实际配售股份数为42,689,6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17,185,431.2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84,580,110.59元,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3月20日到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1KMA1051-3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进度安排,预计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未发生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5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5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投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广发证券同意上述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