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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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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3—036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29号”文核准,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1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3,177,000.00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13)005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于2013年7月22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下属电子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251810182600096533,截止2013年7月8日,专户余额为24,747.5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2013年定向增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专户不能开通网银,不能通存通兑,不能预售重要空白凭证。

 二、甲乙双方及电子城支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及电子城支行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亚东、陈祥有可以随时到乙方和电子城支行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和电子城支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和电子城支行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和电子城支行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和电子城支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和电子城支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20%的,甲方和乙方、电子城支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和电子城支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或电子城支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包括电子城支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乙方应确保下属电子城支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电子城支行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十一、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西安的西安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3—037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鹏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事项概述:

 本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2013年5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西安鹏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公司拟将持有的西安鹏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源投资”)100%股权通过西安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转让。

 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与通过西安产权交易中心征集到的受让方陕西大程联合建设有限公司就鹏源投资股权转让签署了《产权转让合同》,并依照相关规定将《产权转让合同》提交西安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备案。

 上述相关情况公司已分别刊登于2013年4月16日、2013年5月4日、2013年6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目前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按照《产权转让合同》之约定,西安产权交易中心已将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总价款11,464万元于2013年7月19日下午全部汇入本公司账户。股权转让工商过户手续之前已经提交工商管理部门,目前正在办理之中,预计工商过户手续将于近期完成。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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