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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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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3-031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或“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的通知,国创集团于2013年7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6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

 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和股东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长兴”)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庆寿先生所控制,高庆寿先生、高涛先生、郝立群女士分别通过国创集团和湖北长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国创集团、湖北长兴、高庆寿先生、高涛先生、郝立群女士属于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后,国创集团持有公司10,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后,国创集团与湖北长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4%。本次减持不会引起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国创集团在本次减持之前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累计减持情况

 国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除本次国创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票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以外,无其他减持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国创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国创集团本次减持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将督促国创集团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国创集团减持公司股份已经进行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四、备查文件

 国创集团减持股份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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