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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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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032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卖方”)依据2013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处置保利大厦1601室物业的议案》,公司于2013年4月12与易铜华(以下简称“买方”)签署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将公司拥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东、创业路北保利城花园写字楼1601室出售给买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按房产所在位置同一地段市场成交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将公司拥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东、创业路北保利城花园写字楼1601室出售给买方,本次交易以现金结算。

 本次交易与买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易铜华:身份证号码:422427197411041397

 住 址:深圳市南山区金钟大厦15E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东、创业路北保利城

 花园写字楼1601室,建筑面积194.04平方米,房产证号为:4000279243,房地产性质用途为商业、办公、住宅及配套。该房产截止2013年6月30日账面原值:1,702,741.83元,已计提折旧:919,621.07元,账面净值:783,120.76元。

 2、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情况

 1、转让价格:人民币520万元

 2、支付定金:人民币50万元,公司已于2013年4月15日收到定金

 3、房产产权现状:该房产在出售期间存在有租约,承租人已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房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

 (二)支付方式及进展:

 买方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根据协议买卖双方于2013年6月3日在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买方于2013年6月13日取得新的房产证。2013年6月17日公司收到首期房款人民币230万元,2013年7月2日公司收到尾款人民币240万元。截止2013年7月2日,公司已全额收到全部房款人民币520万元,自2013年7月2日起公司不再拥有该处房产产权。

 (三)相关费用

 根据双方签署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本次房屋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税、费用由买方承担。

 (四)交易标的交付情况

 根据双方签署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公司自收到最后一笔房款后需协助买方办理相关交房手续,2013年7月10日公司协助买方完成交房手续。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04年购置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北保利城花园写楼1601室物业,因面积较小无法满足公司办公场地使用需求,仅用于出租。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闲置,造成资源浪费,故公司出售该资产的目的主要是盘活存量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为公司带来520万元净现金流量,上述房产按市场价格出售,对公司2013年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该笔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2、《二手房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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