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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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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情况

本次承诺限售股东丁荣才、徐兴中、裴国红系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股份”)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特幕墙”)少数股东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众投资”)股东,其没有在广田股份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

名称

追加承诺

股份性质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原限售截止日追加锁定期限(月)追加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设定的最低减持价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丁荣才无限售条件股份476,9770.09%302015年12月31日
徐兴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9,9550.08%302015年12月31日
裴国红无限售条件股份355,1430.07%302015年12月31日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持股情况

本次承诺限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系公司收购方特幕墙后从二级市场买入的广田股份股票。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追加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股份类别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限售情况的说明
丁荣才无限售条件股份476,9770.09%股份限售至2015年12月31日
有限售条件股份
徐兴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9,9550.08%股份限售至2015年12月31日
有限售条件股份
裴国红无限售条件股份355,1430.07%股份限售至2015年12月31日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1,262,0750.24%

2、追加承诺相关约定

2012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方特幕墙法人股东方众投资及方众投资股东丁荣才、徐兴中、裴国红签署了《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8,310万元的价格受让方众投资持有的方特幕墙51%股权。方众投资及其股东丁荣才、徐兴中、裴国红在《股权收购协议》中承诺:在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的六个月内,将使用共计2,800万元人民币从二级市场购买广田股份股票,并承诺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不减持上述股票。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对于本次追加承诺,公司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变更股份性质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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