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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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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阳能光伏项目并网发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4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阳能光伏项目并网发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努力践行公司发展战略,坚持做强水利水电、地铁盾构等工程施工主营业务,同时做大能源板块体量,大力发展水力、风力及太阳能光伏发电清洁能源业务。近日,本公司清洁能源业务又取得新进展。

 2013年6月29日14时08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甘肃省金塔县红柳洼一期50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发电,该项目的并网发电对本公司2013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至此,本公司在水力、风力及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均实现并网发电,清洁能源板块呈现出稳步发展的态势。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4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于2012年12月21日经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1月1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报告书》,2013年6月2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3年6月28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346,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成交最高价为3.88元/股,最低价为3.5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002,067.14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首期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到2013年12月20日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4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公司聘请的 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的《名称变更通知函》。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实践做强做大“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着力实现“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信息化、品牌化”目标,更好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信息安全和金融安全,国富浩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了合并,并于2013年4月30日签订了《合并协议》。合并后的事务所使用国富浩华的法律主体,国富浩华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从2013年7月1日正式启用新名称。此前国富浩华与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和履行。本次更名不涉及审计机构主体资格的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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