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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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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3-025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7月1日(星期一)下午14:45~16: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东路1号新桃园酒店(桃园店)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光珠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9人,代表股份291,356,3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39,757,400股的39.385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委托公司董事陈长安先生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股份290,441,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39,757,400股的39.261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915,2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39,757,400股的0.12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290,559,781股同意,21,720股反对,774,865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6%。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90,554,581股同意,19,220股反对,782,565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莫海洋、孙民方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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