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79),饶陆华先生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以自筹资金在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低于100万股、不高于150万股的公司股份。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收盘后接到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的通知,饶陆华先生于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饶陆华先生
2、本次增持情况:
饶陆华先生于2013年5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38,400股,成交均价为6.98元;于2013年5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640,250股,成交均价为7.23元。
3、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前,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7,28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7%;本次增持后,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7,964,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34%。
4、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5、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饶陆华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7、公司将继续关注饶陆华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