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3-09
债券代码:115002 债券简称:国安债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本公司符合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2、发行期限:3年。
3、发行方式:非公开定向发行。
4、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公开定向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预计发行利率区间为5.00%-6.50%,具体发行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参考市场同期相同期限、相同评级的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和簿记建档情况等协商确定。
6、发行时间: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期择机发行。
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优化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8、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36个月。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提请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及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确定担保方,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本期定向工具向定向投资人定向发行,其流通转让只能在定向投资人范围内进行。本息兑付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该议案系重大交易事项,还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事前就上述事项的相关资料提交了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事项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公司收益,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三、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四、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五、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七、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反舞弊及举报条例》。
议案三至议案七制度全文请查阅公司2013年5月18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3-10
债券代码:115002 债券简称:国安债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召开时间:2013年6月7日上午9:30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出席对象:
1、2013年5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五次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01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的议案
10.02审议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议案
10.03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议案
10.04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锰酸锂等产品的议案
10.05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国安电气总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议案
11、审议《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在审议议案10时,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披露情况
1、上述1-7项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13年3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第8项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13年5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上述第9项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12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上述第10项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2013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上述第11项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13年5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5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五层本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权博、陈玲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5、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 |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5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 | |
6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 | 审议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 | |
9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10 | 审议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0.01 | 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的议案 | | | |
10.02 | 审议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议案 | | | |
10.03 | 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议案 | | | |
10.04 | 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锰酸锂等产品的议案 | | | |
10.05 | 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国安电气总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议案 | | | |
11 | 审议《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 | | |
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符号填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