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理财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合计3.00亿元,购买一款理财产品。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对公“保证收益型T计划”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对公“保收益型T计划”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理财期限:三个月
5、预期年化收益率:3.5%~4.0%
6、产品收益起始日:2013年5月16日
7、产品到期日:2013年8月16日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叁亿元整(RMB30,000万元)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含本次)5亿元整,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92%。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授权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