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会议的提案未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于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上午9:30在川化宾馆3号会议室召开。
2、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方式。
3、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4、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陈晓军先生。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298,605,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205,401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
大会审议了八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二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98,605,40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一二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98,605,40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98,605,40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98,605,40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华信审(2013)00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二○一二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5万元,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后净利润为1,133万元,加上年初累计未弥补亏损16,069万元,本年末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4,936万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将本年末累计未弥补亏损14,936万元结转至下年度。
表决情况:同意298,605,40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一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一三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27,304万元。
由于是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29,840万股)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同意205,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一三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向其支付报酬的议案。
二○一三年,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从事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向其支付的年报审计报酬为32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298,605,40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四川锦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差错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决定对2011年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298,605,40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