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5月17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易通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通光”)减持股份的通知,易通光于2013年5月13日、5月16日、5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67%。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易通光 | 大宗交易 | 2013.5.13 | 17.42 | 250 | 0.7841 |
易通光 | 大宗交易 | 2013.5.16 | 16.79 | 260 | 0.8154 |
易通光 | 大宗交易 | 2013.5.17 | 17.47 | 200 | 0.6273 |
合计 | - | - | - | 710 | 2.2267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易通光 | 合计持有股份 | 3,900 | 12.2314 | 3,190 | 10.004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00 | 12.2314 | 3,190 | 10.004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1:2012年6月15日,日海通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7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该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000万股增加至24,000万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该次发行前,易通光持有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00%。该次发行完成后,易通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12.5000%。
注2: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完成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于2013年3月8日上市。该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4,000万股增加至24,527万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该次授予前,易通光持有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000%。该次授予后,易通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12.2314%。
注3:2013年5月2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4,52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2013年5月9日为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0日为除权除息日。该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增加为31,885.10万股,易通光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调整为3,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31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由于上述非公开发行、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减持股份,易通光的持股数量从3,900万股减少为3,190万股,持股比例从15.0000%减少为10.0047%。
2、易通光的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3、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易通光不存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易通光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