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顾鸣芳女士主持。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8:30在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内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75,492,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2%以上;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所审议的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2.议案逐项审议情况:
⑴《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75,492,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⑵《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75,492,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⑶《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75,492,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⑷《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175,492,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⑸《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5,492,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⑹《关于确定公司201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5,492,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肖兰、孙昊天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