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3-012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5月8日以E-MAIL和传真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1亿元,贷款利率为5.01%(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6.5%),按季结息,期限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决定。该贷款利率定价依据参考同期市场利率水平,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3-013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贷款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1亿元人民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泉包装”)贷款人民币1亿元,贷款利率为5.01%(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6.5%),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收回,期限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决定。该贷款利率定价依据参考同期市场利率水平,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紫江集团之间没有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紫江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2.99%股权;紫泉包装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紫江集团注册资本为3亿元,注册地点为上海市七莘路1388号,法定代表人为沈雯,主要从事投资控股、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之外)等业务。截止2012年12月31日,紫江集团总资产为2,014,185万元,净资产为618,360万元(经审计)。

 2、紫泉包装注册资本为19747.88万元,注册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颛兴路1288号第10幢,法定代表人为郭峰,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铁瓶盖及垫片生产,从事塑料制品、纸制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塑料制品、纸制品、金属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3,372.01万元,净资产为43,786.99万元,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2,552.78万元,净利润4,996.26万元(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类别:委托贷款

 2、定价依据:参考市场利率水平,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委托贷款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8名董事出席会议,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事项。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委托贷款是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贷款利率也低于同期市场利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联方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