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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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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3-23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钒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9:00在四川省成都市攀钢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郝银飞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董事会召集人张大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推举张大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决定推举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董事会召集人张大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呈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推荐,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决定提名张大德先生、张治杰先生、陈勇先生、周一平先生、段向东先生、邵安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呈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决定提名赵沛先生、郝银飞女士、吉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大德先生,1961年10月出生,研究生,工程硕士。现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常委,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召集人)、党委常委、总经理。历任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提钒炼钢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治杰先生,1958年10月出生,研究生。现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历任攀钢(集团)公司党委统战部部长;攀钢(集团)公司职工监事;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攀钢有限责任公司钢铁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陈 勇先生,1962年12月出生,研究生,管理学博士。现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常委,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历任攀钢(集团)公司总调度室主任助理、副主任;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提钒炼钢厂副厂长;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周一平先生,1957年1月出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历任攀钢(集团)公司轨梁厂办公室副主任、科技科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攀钢(集团)公司科技处副处长、处长;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攀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段向东先生,1968年9月出生,大学,EMBA。现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历任攀钢冷轧厂生产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总经理。

 邵安林先生,1963年9月出生,研究生,采矿工程博士。现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鞍钢集团矿业公司经理、卡拉拉矿业公司董事。历任鞍钢矿山公司东鞍山铁矿计划科副科长、科长、矿长助理、总工程师;鞍钢鞍矿公司东鞍山铁矿生产副矿长、眼前山铁矿代矿长、矿长;鞍钢弓矿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 沛先生,1949年出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金属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历任北京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冶金系副主任;冶金工业部科技司处长;钢铁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兼工程中心主任、副院长兼新冶高科技集团公司董事长;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等职。

 郝银飞女士,1949年出生,香港公开大学MBA、中国科大管理学博士,现退休。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粮集团外部董事、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并兼任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和机械分会名誉会长、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及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和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兼职教授、清华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社会廉洁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等职。

 吉 利女士,1978年出生,2001年本科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理财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至2006年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博连读,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6年留校任教,从事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为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四川省会计领军暨高级会计(后备)人才。近年来,在《会计研究》、《会计与经济研究》、《管理会计学刊》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数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主研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多项。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案的独立意见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推荐及提名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充分了解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董事候选人全部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3、经充分了解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我们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4、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发表以上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白荣春    王 喆    董志雄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严晓建    赵 沛

 2013年5月17日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郝银飞 ,作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8次,未出席会议1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郝银飞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郝银飞 (签署)

 日 期:2013年5月17日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吉利 ,作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吉利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吉利 (签署)

 日 期:2013年5月17日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赵沛 ,作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71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赵沛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赵沛 (签署)

 日 期:2013年5月17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3-24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10:00在四川省成都市攀钢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决定提名胡乃民先生、杨东先生、畅嵘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会作出决议后,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2名职工监事郑永雄先生、郭友乾先生(2名职工监事简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2)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乃民先生,1965年10月出生,研究生,管理学博士。现任鞍钢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历任鞍钢小型轧钢厂办公室副主任、厂长助理、机械车间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组织人事部部长;鞍钢小型型材厂厂长助理、组织人事部部长;鞍钢异型钢管厂党总支书记、副厂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鞍钢烧结总厂党委书记;鞍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总厂党委常务副书记;新钢铁公司纪委筹建组副组长、监察部部长;鞍钢纪委常委、纪委监察部办公室主任。

 杨 东先生,1967年11月出生,大学。现任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历任攀钢(集团)公司劳人处劳动组织科副科长、劳动保险部劳动组织处处长、人力资源部劳动组织处处长;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保险处处长、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资本运营部)部长。 

 畅 嵘女士,1969年9月出生,大学。现任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部长。历任攀钢(集团)公司会计处会计科副科长、财务部会计处主办、处长;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处(综合处)处长;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处(综合处)处长。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3-25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沛先生、郝银飞女士、吉利女士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赵沛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被提名人郝银飞、吉利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赵沛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8次,未出席0次;被提名人郝银飞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8次,未出席1次;被提名人吉利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赵沛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被提名人郝银飞、吉利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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