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3-2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3年5月9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3年4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4。

二、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2。

三、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23。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3-2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3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监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2。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3-2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在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640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6000万股。截止2011年5月18日止,公司本次实际增发人民币普通股37,950,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01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659,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1年5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出具“众环验字(2011)043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三网合一及3G用核心光器件产业化项目、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新型热敏电子功能陶瓷器件产业化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201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华工正源、新高理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保障三网合一及3G用核心光器件产业化项目及新型热敏电子功能陶瓷器件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工程建设安排,公司向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26,5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6,418万元);向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增资12,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805万元)。201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保障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工程建设安排,公司向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12,7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0,000万元)。

截至2013年4月30日,公司已安排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3,149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17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2011年6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129,562,870.76元置换预先投入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1年5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29,562,870.76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29,562,870.76元。

经公司2011年6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7月5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8月4日已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1年12月2日将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存入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12月22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12月23日将闲置资金2.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2年6月7日将2.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存入非公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2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7月6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2年7月9日将闲置募集资金2.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1亿元募集资金中的0.4亿元提前归还存入非公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他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7亿元募集资金于2013年1月5日归还存入非公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900万元。

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主要是:随着高端产品市场需求和公司产能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华工科技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时通知了保荐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华工科技本次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以上,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作为华工科技的保荐机构,在华工科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毕相关程序,并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宏源证券同意华工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20.5%,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3-2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3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13年5月28日15:00至2013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1日,于2013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产业大厦多功能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已于2013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3日和2013年5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28日9:00-17:00、5月29日9:00-14:3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产业大厦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8。

2.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总议案100
议案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以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2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5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安欣,传真电话:027-87180167,邮编:43022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于近期发布《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六、备查文件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行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弃权反对
 总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