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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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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3-022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12日-2013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2日15:00至2013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亚妹女士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工业园七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量273,108,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0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273,065,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9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4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刘震国律师、唐永生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107,4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4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107,4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4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刘震国律师、唐永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3-023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5.41元/股调整为3.99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10,800万股。

 2012年2月9日、201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年2月10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5.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0,743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12年3月23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2011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312,1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5.41元/股(详见2012年6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9)。

 2013年4月2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2012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312,1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312,1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21,410,600股。2013年4月25日,公司发布了《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6日。截至目前,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底价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3.99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 (5.41元/股 - 0.02元/股)/(1+35%)

 =3.99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含8,000万股)。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0,800万股(取整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1+总股本变动比例)

 =8,000万股*(1+35%)

 =10,800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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