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内容已充分了解。
会议经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李力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职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力夫先生的工作发生变动,李力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职务,亦不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本公司对李力夫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刘志军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刘志军先生简历
刘志军,男,1968年出生,工学硕士。现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兼任南通赛格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赛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赛格电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赛格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监事。历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深圳市赛格宝华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志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