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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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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2、200002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B 公告编号:〈万〉2013-03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规则调整A股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调整公司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于2013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作为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石、郁亮、肖莉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次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一、本次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2011年4月8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11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相关事宜的议案》,确定“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1年4月25日。2011年5月9日,有关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完成。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89元,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宜时,行权价格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25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规及“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2011年5月27日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8.79元。2012年7月5日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8.66元。

 二、本次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决议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8元(含税)。

 根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按照相关法规及“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在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对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的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8.66-0.18=8.48元。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授权和批准,行权价格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2010年度股东大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十六届董事会关于调整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意见的决议;

 3、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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