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998,658股,占公司总股本132,798,558股的74.5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8,998,6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8,998,6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8,998,6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8,998,6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8,998,6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8,998,6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98,998,6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98,998,6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补选褚庆昕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8,998,6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