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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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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陶安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桂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1-3月,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

 2013年1-3月,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2013年1-3月,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7月,本公司与国联信托签订资金信托合同-指定用途单一资金信托进行理财。 理财金额为25,000万元,该笔资金公司指定国联信托向深圳中技发放贷款。理财期限自2011年7月28日起为18个月,约定年利率为15.2%。2012年4月,由于深圳中技未能支付2012年一季度利息,且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被依法冻结,公司即指令国联信托终止贷款合同。2012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技承诺函,承诺2013年3月30日前偿付本公司25,000万元信托理财产品的全部应付利息。深圳中技未信守承诺,截止目前,我公司仍未收到深圳中技偿付款项,公司已委托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处置抵押地块。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陶安祥、陶兴、施建华、陶媛及其亲属施建国、陶良凤,以及自实际控制人处受让股份的股东于士留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股东李汉明、张卫新、王桂琴、吴汉岐、沈义成、钱秀华、常加红、徐建章、陆未来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有本公司股票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陶安祥先生、陶兴先生、施建华女士、陶媛女士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3、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安祥承诺,从2010年4月1日起不再与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亚星钢材销售有限公司发生交易;从2010年7月1日起,不再与靖江江北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发生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安祥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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