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刘向伟先生由于工作单位变动并已调离公司,经本人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并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位。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对刘向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的辛勤付出和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聘任谢冀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期限相同(谢冀勇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定华、王颖梅、谭晓雨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聘任的财务总监谢冀勇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况。?
我们认为谢冀勇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所聘任人员任职资格均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谢冀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谢冀勇简历》
谢冀勇,男,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长沙汽车客运公司内部银行储蓄员、西站办事处主任,长沙新港城建设开发公司财务科科长,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计划财务部经理。
谢冀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