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3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向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76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向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0日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