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刘宗利先生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自2013年3月20日开始至2014年9月19日,承诺对所持有的46,184,320 股股票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要求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刘宗利
刘宗利先生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情况的说明 |
刘宗利 | 无限售流通股 | 11,546,080 | 8.54 | 首发前限售股,2012年8月28日解禁。 |
高管锁定股 | 34,638,240 | 25.62 | 高管锁定 |
合计: | 46,184,320 | 34.16 | |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刘宗利先生最近十二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刘宗利先生承诺将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共计46,184,320 股,自2013年3月20日起,追加锁定期十八个月至2014年9月19日,具体情况如下:
1. 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追加承诺股份性质 |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 原限售截止日 | 延长锁定期限 | 延长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 | 设定的最低减持价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刘宗利 | 无限售流通股 | 11,546,080 | 8.54 | 2012年8月28日 | 十八个月 | 2014年9月19日 | 无 |
高管锁定股 | 34,638,240 | 25.62 | 2012年8月28日 | 十八个月 | 2014年9月19日 | 无 |
合计 | 46,184,320 | 34.16 | | | | |
2. 在上述锁定期内控股股东刘宗利先生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自2013年3月20日开始至2014年9月19日,我承诺对所持有的46,184,320 股股票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要求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内,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该部分股票。
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上市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该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如该股东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该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公司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变更股份性质的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刘宗利先生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