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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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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石煤装备 公告编号:2013-011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3月11日上午9:00时,在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8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许三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5人,代表公司股份142,675,98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1.32%,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2,675,98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1.3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王建康律师、侯青云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新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675,98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康、侯青云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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