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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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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银基发展 公告编号:2013-009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13年3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应到会董事五人,实到会董事五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银基发展 公告编号:2013-010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港稀土”)因项目开发经营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连云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连云港支行申请银行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1年。本公司拟为丽港稀土该笔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作为保障措施,丽港稀土的其他三名股东将其持有的丽港稀土的合计60%股权足额抵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3年3月11日召开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万元

2、注册地点:连云开发区经六路10号

3、经营范围:稀土产品、稀土金属、磁性材料、稀土氧化物系列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稀土产品、稀土金属、磁性材料、稀土氧化物。

4、法定代表人:李普沛

5、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40%股权,李普沛持有24%股权,李斌持有23.4%股权,狄建廷持有12.6%股权(李普沛和李斌为父子关系,合计持有丽港稀土47.4%股权,为丽港稀土实际控制人))。

6、公司的财务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55,808,296.58元,负债总额217,628,390.24万元,净资产238,179,906.34万元,净利润1,983.6万元。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方: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和方式: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上述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4、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根据丽港稀土的实际借款情况在担保总额之内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丽港稀土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新投资企业发展。被担保人丽港稀土主业稀土冶炼分离,资产质量优良,董事会认为丽港稀土具备偿债能力,本项担保无风险。

2、丽港稀土的其他三名股东将其持有的丽港稀土的合计60%股权足额抵押给公司,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对外担保前,我们已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并对本次对外担保表示认可,现就本次对外担保表决程序及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对外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客观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64%。

七、备查文件

1、《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银基发展 公告编号:2013-011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27日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26日15:00 至2013年3月2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18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凯宾斯基饭店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账户同时存在现场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之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7、出席对象:截止2013年3月18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为参股公司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凯宾斯基酒店四楼公司证券部。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11;投票简称:银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议案名称议案序号
总议案议案1-1100.00
议案一《关于为参股公司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00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26日15:00至2013年3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2903598

联系传真:024-22921377

邮政编码:110003

联系人:戴子凡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公司出席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重新打印件有效。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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