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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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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3-020
关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收到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鹏公司”,持有本公司75,000,000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0%)关于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书,环鹏公司原质押的中泰化学3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3年2月26日解除质押。

 2011年5月6日,环鹏公司将持有本公司32,200,000股股份办理了四笔股份质押担保手续,分别是:①以11,500,000股股份为质押物,为乌鲁木齐市友好热力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10,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②以5,750,000股股份为质押物,为乌鲁木齐市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5,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③以5,750,000股股份为质押物,为乌鲁木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5,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④以9,200,000股股份为质押物,为乌鲁木齐市新资源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支行申请8,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四笔股份质押冻结详细情况见《关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1)。

 本次股份解押后,环鹏公司持有本公司75,000,000股股份中仍被冻结股份为9,970,120股(司法冻结2,500,000股和国有股转持冻结7,470,120股)。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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