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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13-0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交易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并办理相关手续。

 (说明:此项决议系为申请商品期货交易编码而作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决定》:“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鉴于商品期货交易业务属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公司拟申请开展此项业务。)

 二、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

 1、同意公司设立股权衍生品业务线,开展股权衍生品业务,定位于利用衍生产品工具的权益类资本中介型业务,利用公司资产负债表及相关衍生工具为客户提供各类权益类资本中介业务,满足客户融资需求、风险管理需求、投资需求及流动性需求等。

 2、同意公司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更名为交易部。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8日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13-0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三家证券营业部获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新设20家证券营业部的决议(详见2009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按照监管要求,公司分批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相关申请,目前已有15家证券营业部完成设立并正式营业。

 日前,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等地设立三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3]20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

 根据批复精神,公司将积极开展上述拟设立的证券营业部场地、人员、业务和信息系统的选择与配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并在相关证券营业部达到监管要求后,正式开业。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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