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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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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3-006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份总数为18,036,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4%。

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2号文核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金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450,000股,并于2012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52,347,534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69,797,534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69,797,5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52,347,534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7,45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李彤彤、盖洪涛、天津达晨创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常春藤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孚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和限售外,公司前任董事李彤彤及前任监事会主席盖洪涛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 经公司核查,上述股东承诺与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所述承诺内容一致,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8,036,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人,其中自然人股东2人,法人股东4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李彤彤6,099,6726,099,672注1
天津达晨创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4,400,0004,400,000 
天津常春藤一期股权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850,0003,850,000 
盖洪涛2,287,3762,287,376注2
上海力鼎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069,8361,069,836 
深圳市孚威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330,000330,000 
合 计18,036,88418,036,884 

注1:李彤彤女士已于2012年8月15日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李彤彤女士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所做出的承诺,李彤彤女士所持公司股票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李彤彤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形。

注2:盖洪涛先生已于2012年8月15日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但因盖洪涛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盖洪涛先生的监事职务需履行至新的监事选举产生之日。2012年9月12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根据盖洪涛先生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所做出的承诺,盖洪涛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盖洪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中,盖洪涛先生总计持有股份2,287,376股,其中冻结股份数量为1,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

经公司核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名称及股份数量与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所述内容一致。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中科金财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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