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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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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92 股票简称:北京利尔 编号:2013-008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2月20日上午9:3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 集 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

 6、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刘小英、韦炽卿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2,925,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67.2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62,925,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62,925,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小英、韦炽卿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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