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股票简称:SST天海 ST天海B 编号:临2013-008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召开前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2月2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人,代表股份181,713,352股(其中B股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数量2,363,0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副董事长申雄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关于李维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181,713,352100%0%0%
关于选举李小龙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81,713,352100%0%0%

B股股东代表参与表决的股份数量为2,363,029股,均为赞成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天津泓毅律师事务所冯玉山、姜红律师作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1日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13-009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申雄副董事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10名董事参加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本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小龙先生为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小龙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1日

(个人简历:

李小龙,男,46岁,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0年至1997年分别在中外运总公司综合部、班轮二部工作,1998年1月至2007年7月任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09年1月任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2月至2012年7月任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2012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代总裁。现任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